怎么办理夫妻投靠落户

发件人:skyhhxx     来信时间:2012-02-08 16:03:10
来信内容:
领导你好: 想咨询夫妻投靠落户的办理条件跟流程!具体情况如下: 我2001年来长读书,户口从老家转到所读高校。毕业时集体户口卡及证明从学校拿出,一直未转回老家,集体户口卡一直在自己手上,未投靠任何单位。如今已于2011年结婚,凭集体户口卡办理了结婚证。老公是长沙人,属长沙户口,现想把户口落靠到老公家。请问要如何办理?需要些什么材料?需要去那些政府部门办理?具体流程是怎么?望领导能答疑解惑,谢谢!
回复:
你好:
  来信已收到,回复如下;
   夫妻投靠落户
1、落户条件: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,另一方可迁入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。
2、所需材料凭证: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,另一方系农业户口,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,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;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,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(社区)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。
  如有不明事宜,请电话咨询0731—88665249
回复单位:长沙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
回复时间:2012-02-17 10:13:19
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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