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纠纷
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(个人)
申 请 人
被 申 请 人
姓名: 刘皇 性别: 男
被申请人: 长沙市鸿邦物流有限公司
身份证号: 430121198811152811
法定代表人: 李军臣
民族: 汉族
单位地址: 长沙市雨花区大桥三区34栋南3-6门面
家庭住址: 长沙县黄花镇大路村
劳资人事部门负责人: 李军辰
联系电话: 0731-86396641 15074915196
联系电话: 0731-82598677
邮 编:
请求事项:
结算拖欠工资。经济补偿金。
事实理由:
本人于2010年进入长沙市鸿邦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场物流操作, 2011年公司下半年经营状况发生困难,公司决定取消长沙公司机场营业点,公司于2012年1月15号通知机场营业点主管公司的决定,裁减机场的5名员工。公司的决定主管当时没有通知我们,(但是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主管是说正月初八上班)至到1月30号要开工了,主管才电话里说了公司的裁员决定。(如果主管年前通知到位,我就好重新找工作,现在过年上来是物流的淡季,没有什么公司招人。)而且只发放1月1号——1月15号的工资,没有其他的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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